從審美心理上講,人們一一旦進入節奏感的欣賞或是感知當中,就會產生一種期待的心理。諸如詩歌中的押韻,文章中的排比,攝影構圖中物體的重復等等,都是對這種心理的滿足,同時也是使自身富有美感的手段。
事實上,商標的翻譯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賴于這種心理。譯名不僅在字數、音調,平仄上有要求,而且在意義上的要求更高,這決定了譯名的成敗。筆者在有限的素材積累中,發現許多譯名只注意到一個方面,而忽略了兩者的結合與搭配,。故常顯得令人莫名其妙。
Pizza Hut如今譯成“必勝客”,在意義上脫離了快餐的味道,在膏色上喪失了中國人對其原有的熟悉與親切感。倒不如譯成``比薩餅”實在,“比薩”是音譯,“餅”用來描述食品的種燙;這樣既可表達意大利是該美食的故鄉,又能借助比薩斜塔的聲名喚起食客對意大利美麗風光的聯想。
再比如兩個純粹音譯的例子, Sportsman自行車和Unlsports運動鞋,市場上的譯名前者為“斯波茲曼”,后者為“紐倫斯堡”,若不是對品脾的熟悉,有誰會把這兩個名稱與它們所代表的產品聯系在一起呢?建議將前者改譯為“健將”取其健康迅捷的意思;后者改譯為“優跑”取其利于運動,穿著舒適之意,且兩者都能顯示出商品的特性,音色上也符合人們心理上的要求。 |